保时捷1987
發表於 2012-4-27 01:11:44
8000, 富啊。。。
jsfy2905
發表於 2012-4-27 01:26:01
太不拿自己当回事儿了~
ght190167
發表於 2012-4-27 01:27:50
我的天啊太贵了
明圣
發表於 2012-4-27 02:11:03
别说没 就算有八千 我也不找这样的....
baojie5220141
發表於 2012-4-27 02:53:11
这种贱人死了算了,竟然还有人同情
sunbb88
發表於 2012-4-27 05:58:58
炒作的力度其實還是可以繼續加大
qiancheng1225
發表於 2012-4-27 08:28:49
好意思说出来。
lindong2012
發表於 2012-4-27 08:41:50
她这是自找的
lovelet
發表於 2012-4-27 08:57:53
为谋生计变身陪酒小姐
200102125
發表於 2012-4-27 09:10:01
长得还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