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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慵懶 3 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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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504 天 [LV.9]以壇為家II - 推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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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l# t* u% `8 n: P9 r2 M 一告别都市% B# Z6 q8 t$ J! h$ n2 A' U7 a6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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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生!你真的要回去吗!难道你就捨得丟下我一个人吗!呜呜……!」陈佳爬在叠好的被褥上伤心地哭着。5 Z: x9 N7 G" ]0 G- K5 D
6 v8 e9 o' P# j/ t. V 她是我大学的女朋友,我们已经同居近三年了。她是城裡长大的孩子,她不但是一个,人见人爱的都市女孩儿,而且还有着相当可观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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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的父亲是我现在所居住的都市裡最有钱的人物。因此,对别人来说,陈佳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千金大小姐。但在我的面前,她只是我的一个普普通通相恋相爱的女朋友。3 i( E5 ?# g& p+ y# N0 O4 O9 n
8 {0 o$ P; J3 e% Q- `5 l 当时,别人说我和她在一起完全是看中了她老爸的那点破钱。其实我能理解这些人的心理是怎麼想的,无非也就是常言说的那些话「什麼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因此我也就不和他们计较这些诽言。! E: P! a# Q' G& g)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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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的正常思维来讲,我和陈佳在一起可以说是郎才女貌。这一点都不夸张,谁让我的父母太偏心我。不但给了我一副相当结实而又高大的身材,更重要的是结合我的面相,完全张扬出了男人的魅力。当然是女孩们喜欢的那种类型。3 M5 Q) S- G$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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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我和陈佳的结合。并没有谁追谁的概念,我们只是不约而同地走到了一起。可以说那时侯追陈佳的男孩子特别的多,多的都可以组成一个班级。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在心裡暗恋却不敢表白的男生。# r$ @0 B0 ~! ?5 X: [/ Z!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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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也不是很差,虽然还没有明目张胆地向我表白爱意的女生。但她们早已把我列入了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这样我和陈佳的结合,让那些追求她的男孩子们输的是心服口服。只可惜我却忘记了我和陈佳的第一夜是什麼时候了。好在我还记得那一晚陈佳把她的处女之身献给我。$ l5 I* F! C1 i/ T$ R)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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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心理话,其实我还是很爱陈佳的。这次决定离开全属无奈,因為就在我刚一走进这个城市的那一刻,就决定了我的命运。8 b8 t% B( H& y3 r
g( p! R3 G* R, v* ^: B8 X 有几次,在思想的斗争中,我差点决定把陈佳也带走。最终理性的一面阻止我这一时的衝动,因為她不属于我的家乡。她是大都市裡的快乐小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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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叫杨春生!今年二十五岁!大学刚毕业!大家都说我是穷山沟裡的土老帽(女孩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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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现在也不算是土老帽了,毕竟在这个城市裡呆了近十三年的光阴。有一半的血液都已充满了都市的气息。" N* F: v% H$ I5 t-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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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我才十二岁,绝对的一个小不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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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 d. r1 d4 K 那时侯我什麼都不懂,同学们都叫我野孩子。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时间长了,我也慢慢地融入到了他们的生活空间,致使我懂得了一些都市裡的东西。. z2 _& T0 a' j'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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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也深刻地理解了自尊二字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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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後,我开始学着躲避他们,慢慢的变成孤家寡人。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知己。/ a( e2 J$ W! a( p+ U
% q! y9 q1 @9 [7 N7 k 不过,还多亏那个时候我一个人呆着。让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城市裡的知识,很快我就由一个什麼都不懂得野孩子成长為一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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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还在不断的跳级,以至于我到了二十五岁就大学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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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一个城市裡的孩子来说二十五岁大学毕业是很正常的。但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奇跡,因為我是山裡来的孩子!十二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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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O0 r7 H$ v& N1 q. v4 ` 当时,我和那些比我小了好多的同学们在一起上课,学习。他们都非常讨厌我,而我却不知道他们為什麼要那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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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村子裡的伙伴们。他们和我的关係非常要好,不像这裡的孩子都看不起我。2 E" g# p. u- P
; b; }5 p! O# r- g 现在想想,当时也就是因為我是从山裡出来的孩子,身上有一种令他们讨厌的土味。但是到现在我都深深地迷恋着在山裡的感觉。3 `) x- ]5 g7 T! _0 @
0 p F4 r7 t2 w* P' Y/ b 话又说回来,我之所以能到都市裡上学。全都是因為我们村的胡村长,是他送我来的。因為我们村子裡的孩子都不能上学。5 F5 _1 `8 N. M(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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